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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輔組公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113年度大專生稅務實習

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以下簡稱國稅局桃園分局)為落實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租稅教育,特於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開放學生至該分局實習。

二、國稅局桃園分局113年度大專生稅務實習服務說明(如附件1),摘述如下:
(一) 招募對象:有意願嘗試稅務工作之在校學生。
(二) 服務期間(招募日期):11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服務內容:導引納稅人至各櫃台或承辦人處洽辦業務,及協助整理各項課稅資料。
(四) 服務地點:國稅局桃園分局營所遺贈稅課、綜所稅課、銷售稅課及服務管理課(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0號)。
(五) 服務期間為參與學生提供保險、每人每日補助車雜費新臺幣300元(不另行提供便當,於學生服務最末日結算並發給現金),於服務結束後依學生實際服務時數核發實習證明書。
(六)有意願參加之學生須填寫「學生報名表」及家長同意書(未滿18歲學生填寫)如附件2-3,並於前揭時段內以E-MAIL方式回傳電子信箱:NH20268@ntbna.gov.tw(承辦人:李佩瑾,電話:03-3396511分機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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