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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如有本(100)年度已發生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委託或出資研究計畫所衍生研發成果收入,請儘速於年底前繳足,未能如期依程序解繳「�

本校如有本(100)年度已發生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委託或出資研究計畫所衍生研發成果收入,請儘速於年底前繳足,未能如期依程序解繳「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者,請確實審慎估列於附表,並於100年12月14日前備函送達該會,如有修正應即時通知該會

一、 旨述表格電子檔,請逕至該會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系統,http://nscnt69.nsc.gov.tw:8080/strike)首頁/申請表格項下載使用,填列完成後,併請於旨述期限前傳送至本案聯絡人電子信箱。

二、 另本校辦理研發成果收入管理事宜時,除應儘速建立收入繳交時程及金額管控機制及規定外,務請於101年1月15日前預估研發成果收入101年度應繳交科發基金之總額,並按季妥為分配之預計繳交金額後,函送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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