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104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申請,自103年7月28日(星期一)起接受申請,申請機構須於103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
科技部104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申請,自103年7月28日(星期一)起接受申請,申請機構須於103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備函併同申請文件及光碟片(1式6份)送達該部
一、104年度申請案採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於本部網站(http://http://www.most.gov.tw/)點選「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以「研發機構行政人員」身分並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選取功能選單「所有申辦項目」的「獎勵補助」類別中,「補助大專校院延覽特殊優秀人才措施申請」項下製作。
二、申請機構於延攬人才時,應給予受延攬對象本薪以外之獎勵金;另申請機構獎勵之延攬對象(以下簡稱受延攬人)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於申請機構正式納編時,年齡應在55歲以下: (一)非曾任或非現任國內學術研究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二)受延攬人於申請機構正式納編前5年間均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
三、檢附本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及計畫書各1份,相關電子檔請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延攬科技人才」之「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項下下載。
四、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處,電話:(02)2737-7590~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科學發展及國際合作司四科,電話:(02)2737-7236、(02)2737-7104~05、(02)2737-7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