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遴選】教育部110年國家產學大師奬遴選作業(即日起至4月6日止)

一、為獎勵技專校院具有實務專業技術能力之專任教師,於專業實務應用研發或結果對產業具重要影響與貢獻,並對國家技職專業人才培育有其卓著貢獻,且足堪作為典範者,教育部辦理本年度產學大師遴選。

二、本案報名條件為學校現任專任教師,未曾獲頒本獎項者,於最近10年內(女性教師此期間曾請分娩或育嬰假者,得延長至12年)實務應用研發或研究具體績效傑出,並對國家技職專業人才培育有卓著貢獻,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個人或所帶領研發團隊之研究或研發成果,對產業之技術發展或創新具有重要影響價值,並能反饋於實務教學與專業技術人才培育。

(二)個人或所帶領研發團隊之研究或研發成果,發揮促進產學緊密連結合作之效益,並對技職教育人才培育有卓越貢獻。

三、本遴選報名分網路填寫及紙本報送兩階段作業,欲報名之師長,請來電本處產學合作組何佩璇小姐(分機6224)開設填報帳號,上網完成1被推薦人基本資料表、2經歷表及3成果績效表之填寫後列印出,併同4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需簽名)、5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需簽名)及6相關佐證資料一式三份,於本年4月6日(星期二)前送研發處產學組,俾提行政會議確認推薦名單。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