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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國科會研究獎勵申請

一、國科會114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截止日期請洽各學院、中心、室。

二、採計自109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之五年內成果。

三、教師需繳交資料如下:

         1.申請表(含佐證資料)。

         2.獲獎勵期間預期績效指標。

         3.113學年度獲國科會研究獎勵者,需另附113學年度國科會研究獎勵執行績效報告(個別績效表現)。

*本校學術研究類型(教育部及國科會)之獎勵已整併。學術研究類型申請案,教師只需填寫一份申請表,若教師同時符合教育部及國科會獎勵申請資格時,各學院、中心、室送件時,請同時填寫114年度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申請名冊(學術研究類)及114學年度國科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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