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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

1.教師研究獎(補)助申請期間:每年3月,申請教師敬請於期限內(請洽各教學單位),檢附相關文件向各教學單位提出申請。

2.本(113)年度教師研究獎(補)助申請案採計時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已發表之論文。已發表之學術期刊論文,以紙本期刊或電子期刊(線上)正式出刊刊登日期為主。

3.教師申請學術期刊論文獎補助,採線上申請作業請至北商校務填報系統(https://vcs.ntub.edu.tw/)填報”表1-9 教師期刊論文資料表”後列印申請表並檢附相關申請資料。

   學術期刊論文獎補助,以北商校務填報系統資料為依據。

4.教師申請出席學術研討會論文補助,請至研發處網頁下載申請表填寫並檢附未獲國科會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學術會議之證明文件相關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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