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Menu
本處簡介
人員執掌
研究發展組
產學合作組
實習就業輔導組
創新育成中心
法令規章
研究發展組
產學合作組
實習就業輔導組
創新育成中心
統計資料
研究發展組
產學合作組
實習就業輔導組
創新育成中心
回校首頁
首頁
產學組最新消息
教育部修正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4條規定
教育部114年11月17日公告修正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4條所指「國家重點領域、國立大學申請條件及合作企業條件」(詳如來文及附件)。
01_來文.pdf
02_附件.pdf
瀏覽數:
登入成功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