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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校友甄選辦法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熱心校友」甄選辦法

 

中華民國86年10月18日「熱心校友甄選辦法制定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86年11月17日台北商專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0年8月24日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第一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94年10月20日94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宗旨:為表揚對本校有回饋熱忱之校友。
二、辦理單位:研究發展處。
三、被推薦人資格:凡本校畢(結、肄)業之校友,熱心回饋學校者。
四、推薦方式:由校內各學制、各系科及各地區校友會推薦。
五、甄選委員會:
(一)校長為主任委員,副校長為副主任委員,校友聯絡組組長為執 
行秘書。
(二)研究發展處處長、進修推廣部主任、空中學院校務主任、高
商進校校務主任、專科進校校務主任、各系科主任、所長,及校友總會、各分會會長或其代表人為甄選委員。
六、甄選方式:
(一)每年辦理一次,十月底為推薦截止日期。
(二)由主任委員召開甄選會議,須有三分之二委員出席,由出席委
員討論過半數通過。
七、甄選標準:凡校友符合下列甄選標準之一者,可為被推薦者。
(一)校友捐贈本校獎學金及經濟困難學生急難救助金者。
(二)校友捐贈本校教學研究設備者。
(三)校友企業提供本校師生校外教學參觀及學生實習,簽訂建教合
作契約者。
(四)校友企業與本校師生合作專題研究者。
(五)組織各地區校友會,對本校有回饋事蹟者。
(六)組織各系科科友會及聯誼會,對各系科及各學制單位有回饋事
蹟者。
(七)其他。
八、頒獎與表揚:於甄選當年度之校慶大會頒獎表揚。
九、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熱心校友推薦表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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